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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区建设局:@新就业无房职工,来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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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网·海报新闻记者赵秋瑶、通讯员王胜利、唐磊淄博报道 近日,淄博高科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开发区积极落实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公积金
公网·海报新闻记者赵秋瑶、通讯员王胜利、唐磊淄博报道
近日,淄博高科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开发区积极落实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的《分阶段住房租赁补贴管理办法》淄博市无住房就业人员”。同时,根据高新区实际情况,确定自2021年2010年1月1日起,首次在淄博高新区就业并申请就业登记,获得当地城镇户籍或持有当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工作场所及邻近地区本县无住房,通过租房解决住房困难者可享受不超过36个月的分阶段租金补贴。
据悉,支付标准是根据无住房新就业人员数量、学历等因素确定的。 申请者每月可获得300-500元不等的补贴;另外,根据申请人的学历等级划分,每月补助金额不得低于50元。 需要注意的是,已经享受过其他住房补贴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的,已纳入预算的购房补贴和人才生活补贴不纳入阶段性租房补贴范围。
详情请咨询淄博高新区建设局住房保障科,电话:
文章来源:《中国高新区》 网址: http://www.zggxqzz.cn/zonghexinwen/2021/0720/2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