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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5000元!@烟台高新区居民,举报安全生产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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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秦雪莉?通讯员?郭健 7月14日,齐鲁晚报、齐鲁一站记者从烟台高新区综合管理处获悉,为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烟台高新区安委会于今年3月印发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秦雪莉?通讯员?郭健
7月14日,齐鲁晚报、齐鲁一站记者从烟台高新区综合管理处获悉,为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烟台高新区安委会于今年3月印发了《烟台高新区安全生产工作报告激励办法》,采用通报、海报、网站公告、新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宣传。四个月来,高新区群众积极响应政策,主动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周边违法违规行为。 7月8日,区应急管理分局向举报人发放5000元。报酬。
6月3日上午,群众来电举报某企业无证电焊作业。区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企业职工赵某某为特种作业人员,未接受专项安全作业培训,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资质。条例。执法人员当场下发《关于现场处理办法的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经营,立案查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违法企业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
《烟台高新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第四条规定:举报安全隐患、违法行为、隐瞒、虚报事故的,查实属实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一)举报一般事故隐患的,给予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奖励;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的,奖励金额按行政处罚金额的50%计算,最低奖励5000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第五条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行为的隐患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下列情况: (九)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通过考核,或者专项行动人员未取得上岗证,或者未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举报属实,符合规定,区应急管理分局对记者表示感谢,并给予5000元奖励。
接下来,烟台高新区将继续鼓励广大从业人员举报安全隐患、违法行为、隐瞒误报事故,依靠群众力量隐瞒安全隐患。和非法活动。 ??
文章来源:《中国高新区》 网址: http://www.zggxqzz.cn/zonghexinwen/2021/0714/22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