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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新政策实施 青岛高新区迎来首批户籍新政落
作者:网站采编关键词:
摘要: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桂东 3月15日,青岛市正式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本次户籍改革新政较以前户籍政策有几大突破:一是取消了居住落户的房屋面积限制,增加
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桂东
3月15日,青岛市正式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本次户籍改革新政较以前户籍政策有几大突破:一是取消了居住落户的房屋面积限制,增加可落户房屋类型;二是在城区实行稳定就业居住落户政策,也就是有稳定职业或租赁住房都可以办理落户,从而畅通了无合法固定住所、无单位集体户、无亲属投靠等人员落户渠道;三是放宽集体户亲属投靠落户限制,取消父母投靠子女年龄限制、取消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婚姻状况的限制;四是进一步降低人才落户门槛。
新政实施当天,高新区办理了首个租赁房屋落户、投靠落户和网签房落户业务。
首个租赁房屋落户人员
3月15日中午,程女士来到高新区火炬路派出所的户籍服务窗口办理落户。据了解,程女士原户口在潍坊市,在青岛工作了多年,一直租房住,因为自己没有商品房、而且学历低,一直无法将自己户口迁来青岛,户籍制度改革后,创新了稳定就业居住落户途径,程女士通过稳定就业、稳定居住的方式,将自己的户口迁到高新区。
首个父母投靠子女落户人员
“这个新政策真好!让我今天正式成为高新人了!”刚刚办好落户手续的焦先生难掩激动的表情。据他介绍,他的原户口在泰安市,自己儿子户口在青岛高新区,因为青岛原户籍政策要求父母投靠子女需要满足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的条件,焦先生因为年龄不满60岁,一直无法来青落户。3月15日,焦先生在得知青岛市新的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实施后,一早便来到高新区火炬路派出所办理落户,用了约5分钟便在户籍窗口办好了落户。
首个网签房落户人员
威海的王先生,在高新区买了商品房,因为是期房,一直还没有交房,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无法将户口迁到青岛,新的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后,已经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王先生,顺利将户口迁到了高新区。
近日,前来办理户籍业务的群众络绎不绝,为节约办理群众排队时间,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高新区公安分局开通网上预约、网上预受理审核、办理邮寄等落地承接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理。群众可通过“青岛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预约5个工作日内的户政业务。预约成功后,可在指定时间到达派出所优先办理业务。
来源:半岛网
文章来源:《中国高新区》 网址: http://www.zggxqzz.cn/zonghexinwen/2021/0321/13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