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本刊要求作者有严谨的学风和朴实的文风,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讨论。凡采用他人学说,必须加注说明。 二、不要超过10000字为宜,精粹的短篇,尤为欢迎。 三、请作者将稿件(用WORD格式)发送到下面给出的征文信箱中。 四、凡来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五、为规范排版,请作者在上传修改稿时严格按以下要求: 1.论文要求有题名、摘要、关键词、作者姓名、作者工作单位(名称,省市邮编)等内容一份。 2.基金项目和作者简介按下列格式: 基金项目:项目名称(编号) 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3.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一般用两级。插图下方应注明图序和图名。表格应采用三线表,表格上方应注明表序和表名。 4.参考文献列出的一般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其他相关注释可用脚注在当页标注。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国家标准GB7714-87的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

淄博高新区法院发布关于开展“六稳”“六保”

来源:中国高新区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0-20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的公告 为维护法律尊严与司法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的公告

为维护法律尊严与司法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发布本公告。

一、凡在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但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限于2020年10月31日前, 自觉到法院报告财产并履行义务。拒不报告财产、拒不履行的,将依法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1、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搜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2、对有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对被执行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二、自2020年九月下旬至2021年春节前,淄博高新区法院将开展“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

三、欢迎申请执行人及社会公众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并监督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共同营造“失信寸步难行,守信海阔天空”的法治氛围,淄博高新区法院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本院严厉督促:被执行人应当主动向债权人或者自觉到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执行。否则,将受到法律严厉制裁。

监督举报电话: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内容来源:淄博高新区法院

编辑:徐徐

【来源:淄博高新】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p>

文章来源:《中国高新区》 网址: http://www.zggxqzz.cn/zonghexinwen/2020/1020/882.html



上一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与西安高新区校地融合发展 助
下一篇: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西南分院项目落户重庆

中国高新区投稿 | 中国高新区编辑部| 中国高新区版面费 | 中国高新区论文发表 | 中国高新区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中国高新区》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