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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诉讼 一锤定音 淄博高新区法院积极应用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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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了原告某银行诉被告王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此判决结果为生效的终审判决。 该案
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了原告某银行诉被告王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此判决结果为生效的终审判决。
该案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且案件标的额为3.3万余元,符合标的额五万元以下的金钱给付类案件,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在案件立案之初,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小额诉讼程序的审理方式、审理期限、一审终审、诉讼费用减半收取等相关规定。庭审前,原、被告双方在书记员的指导下填写了《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审判要素表》,确定了双方有争议和无争议的庭审要素。庭审中,在快速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当即制作判决书,小额诉讼表格式判决书主要载明当事人信息、案由、原告诉讼请求、法律适用、判决主文等内容,格式清晰,重点突出,一目了然。
据悉,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开庭前,可通过简便方式随时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举证期限更为灵活;庭审中,法庭辩论和法庭调查亦可同时进行,庭审程序更加简洁、高效,且法院审理小额诉讼案件实行的是一审终审,诉讼费用相对普通程序的案件受理费也更为低廉,不仅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还能防止当事人滥诉,使得纠纷简便、迅速、经济地解决,维护了社会稳定。
目前,淄博高新区法院在立案阶段,对于标的额在五万元以下的、符合条件的民商事案件,直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标的额在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下一步,淄博高新区法院将根据案件类型及特征,深化小额诉讼程序的应用,加强民商事案件审理流程化、标准化和集约化,提高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多元化需求,提升司法公信力。
内容来源: 淄博高新区法院
编辑:徐徐
【来源:淄博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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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高新区》 网址: http://www.zggxqzz.cn/zonghexinwen/2020/0927/765.html